一、學校概況
宜春學院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辦學歷史悠久的全日制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地處贛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環(huán)境優(yōu)美,交通便利?,F有本部校區(qū)、北校區(qū)和厚德校區(qū)三個校區(qū),占地近2000畝,教職工近1500人,16個教學院,10大學科門類,60余個本科專業(yè),全日制在校生2萬余人。
因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5名,招聘崗位及數量見下表:
序號 |
用人 部門 |
崗位名稱 |
招聘數量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學位要求 |
崗位要求 |
1 |
文傳學院 |
對外漢語教師崗 |
1 |
045174漢語國際教育、045300國際中文教育 |
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2 |
師范教育 學院 |
三筆字教師崗 |
1 |
130101藝術學、130401美術學 |
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3 |
音舞學院 |
俄語教師崗 |
1 |
050202俄語語言文學 |
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學歷 |
30周歲及以下( |
4 |
學工處 |
輔導員崗 |
2 |
1002臨床醫(yī)學、1051臨床醫(yī)學、1053公共衛(wèi)生、1004公共衛(wèi)生與預防醫(yī)學、107401社會醫(yī)學與衛(wèi)生事業(yè)管理、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35軟件工程、0839網絡空間安全、0810信息與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學與工程、0854*電子信息、0403體育學、045201體育教學、045202運動訓練 |
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學歷 |
30周歲及以下( |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心條件。
2.國內普通高校取得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和國(境)外取得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學位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生。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以所獲畢業(yè)證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所學專業(yè)的代碼須與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yè)代碼一致,專業(yè)參照最新江西省省直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執(zhí)行的《學科專業(yè)目錄》;若招聘崗位按照專業(yè)大類(學科門類或一級學科)設置專業(yè)條件,則該專業(yè)大類目錄中二級學科的專業(yè)均可報考。
4.在規(guī)定的學制內正常畢業(yè)并按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國內普通高校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須在
5.在宜春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有正式編制且符合崗位引進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擬聘用人員須服從學校安排,與學校簽訂至少5年服務期協(xié)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有組織、參與或支持損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人員;
2.服務期內的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
3.在宜春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4.近3年內曾入闈宜春市人才引進體檢環(huán)節(jié)后,自行放棄引進資格或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報考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或開除學籍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考試和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在校或工作期間有違法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人員;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1.現役軍人;
12.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情形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含崗位所在部門)的崗位。
13.本人及直系親屬組織、參加、支持邪教、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1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報名時間是
1.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2.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暫未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信網研究生學籍在線驗證報告(PDF版)。國(境)外學歷的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材料如為外文版本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3.考生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畢業(yè)院校的教務處或研究生院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yè)院校專業(yè)設置的說明等材料;
4.報名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5.在宜春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有正式編制且符合崗位引進條件的報考人員,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掃描件。
6.所有考生需填寫《應聘人員近親屬報告承諾書》,手寫簽字后掃描上傳。
(二)資格初審
學校依據報考人員的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未通過者會在報名系統(tǒng)中反饋未通過原因,初審通過者系統(tǒng)不作任何反饋,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將于
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三)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計劃人數1:3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末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參加筆試人員未達到崗位需求計劃人數1:3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直接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為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聘用過程,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核
1.考核方式
對外漢語和俄語教師崗考試采取筆試、試講的形式進行。三筆字教師崗考試采取筆試、試講、技能測試的形式進行。輔導員崗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進行??荚嚫鳝h(huán)節(jié)主要考核考生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知識與能力素質。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面試、試講、技能測試等環(huán)節(jié)成績合并計算。對外漢語和俄語教師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50%。三筆字教師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30%,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輔導員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輪考試環(huán)節(jié)。面試、試講和技能測試中有一項未達到70分者,不予聘用。
2.筆試
資格初審合格者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輔導員崗筆試內容主要是形勢政策、輔導員職業(yè)能力、心理健康教育等相關知識;教師崗筆試內容主要是與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和職業(yè)素養(yǎng)與要求。
3.面試/試講
輔導員崗參加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考生所報考崗位應具備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臨場反應能力等。
教師崗參加試講,總分為100分。試講根據崗位要求分別命題,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學能力和專業(yè)知識能力。
對外漢語教師崗試講科目:《現代漢語》(上、下,主編:黃伯榮、廖序東,高等教育出版社)。
俄語教師崗試講科目《大學俄語東方新版學生用書1》
(第1版第1印次,主編:史鐵強、張金蘭;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三筆字教師崗試講科目《書法教程》(ISBN:9787564799366,主編:金勇、曹智,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22.09)。
4.專業(yè)技能測試
三筆字教師崗位增加專業(yè)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總分100分。
5.考試時間與地點
筆試時間
(五)政審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如末位總成績相同,教師崗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輔導員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按照崗位招聘計劃的1:2比例確定入闈考察環(huán)節(jié)的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計劃等額的原則(1:1),提出各崗位進入政審考察、體檢的人選,并在學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招聘崗位需求數1:1入闈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若考察對象放棄或考核不合格,再啟動對差額考察對象的考察。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水平、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核實報名資格、“三齡兩歷”獎懲情況及是否有違紀違法情況等。
若入闈考察人員放棄或考察結論不合格,由學校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六)組織體檢
在學校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有崗位需進行心理測試。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心理測試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政審考察、體檢、心理測試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在學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三個月;未在要求時間內簽訂試用協(xié)議的或未按約定時間到崗試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試用不合格者或未在要求時間內完成試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相關待遇
招聘人員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按規(guī)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員進校后五年內不能申請崗位調整,招聘教師崗位的第一年必須從事專職輔導員或其他管理工作。
六、其它事宜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和提供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造成影響的,報名視為無效;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2.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所留的手機號碼在報考期間要確保暢通,因電話不暢造成無法聯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七、聯系方式
宜春學院人事處
聯系電話:0795-3202690
聯系人: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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